豫人社職稱[2013]2號
關于做好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職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
各省轄市和省直管試點市(縣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,省直有關單位:
按照共青團中央、教育部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、全國少工委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少先隊輔導員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》(中青聯(lián)發(fā)[2010]33號)要求,結合我省實際,現(xiàn)就做好我省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職稱評審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13年起,在我省中小學教師系列中增設“少先隊活動”專業(yè),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按照我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準統(tǒng)一評審。
二、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可以申報“少先隊活動”專業(yè)職稱,并納入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范圍,其從事少先隊工作的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業(yè)績與中小學教師在教學方面的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業(yè)績同等對待。
三、中小學既從事少先隊輔導員工作,又做專業(yè)教學工作的人員可以選擇中小學教師職稱中的“少先隊活動”專業(yè),也可以選擇主教學專業(yè),其少先隊工作和教學工作的工作量及取得的工作業(yè)績一并納入主教學專業(yè)職稱評審。
2013年3月26日